辨因 2014.12.02
所有疾病癥狀皆因熱能不足及體傷所致,而熱能反映在體力之強弱,體傷反映在癥狀之輕重,二者又相互影響,故病情研判,應同時以體力之強弱與癥狀之輕重為依據。 其中癥狀之輕重,可從其發作范圍之大小、時間之久暫得知。癥狀本身雖然并不致命,但其發作范圍越大、時間越久,表示體傷越多處、越嚴重;為修復多處且嚴重的體傷,必會消耗更多熱能,導致體力越來越弱,而嚴重之熱能不足可危及生命。反過來,體力衰弱、熱能消耗也會使體傷進一步惡化而加重癥狀,陷入惡性循環。所以病情的處理必須按推與熱源兼顧,而二者之主次則取決于體力之強弱、癥狀之輕重及體傷之類別,茲詳辨如下:
壹、體力之強弱與處理主次的辨別
一、 體力強,如見行動便捷有力,聲音洪亮,精力充沛,形體壯實豐潤,容光煥發,四肢溫暖等,若出現癥狀,一般多屬輕癥,當以按推為主,改善熱能為輔。即便癥狀具危險性,只要小心應對,不出差錯,仍可慢慢恢復,脫離病苦。
二、 體力弱,如見行動遲緩無力,聲音微弱,倦怠嗜睡,形體消瘦憔悴,面無血色,四肢冰冷等,若出現癥狀,較易變成重癥,當以改善熱能為主,按推為輔。即使癥狀不嚴重,亦須小心應對,否則稍一不慎,病情或恐迅速惡化,乃至危及生命。
貳、癥狀輕重與處理主次的辨別
一、偏局部性的,屬輕癥,如膝痛、踝痛、腕痛、指痛、腰酸、背痛等,表示體傷影響熱能甚微,無危險性,故當以按推原始痛點為主,改善熱能為輔。如癥狀發作頻繁,則屬輕癥中的重癥,雖無危險性,但較難治愈,因為必須消耗更多熱能來修復體傷,故當以改善熱能為主,按推原始痛點為輔。
二、偏全身性的,屬重癥,如高燒、大汗、怕冷、僵硬、食不下、水腫、失血、發麻、發抖、抽筋、抽搐、昏迷、癱瘓、喘促等。重癥一般會有幾種癥狀同時發生,如高燒、怕冷、發抖或喘促、胸悶、水腫等,顯示體傷影向熱能甚巨,有危險性,故當以改善熱能為主,按推原始痛點為輔。如癥狀很少發作,則屬重癥中之輕癥,危險性較低,也較容易治愈;反之,如癥狀頻繁發作,則屬重癥中之重癥,不但更具危險性,也更難治愈。此類患者,必然熱能嚴重不足,故病情研判還須密切觀察其體力之變化。
參、體傷之類別
欲辨體傷為屬他處或本處,在按推原始痛點后:
一、癥狀有改善:則屬他處體傷,按推后仍須輔以熱源,此項患者占絕大多數。
二、癥狀未改善:則屬本處體傷,其癥狀發作頻繁,甚至每天 24 小時持續不斷,此意味體傷極為嚴重,必須靠身體熱能及組織運作來修復,故當以重用熱源為主,按推為輔,且須充分休息。本處體傷的修復時間:
1. 一般內外傷,約 1 至 7 天。
2. 燙傷、化學毒液灼傷,約 10 至 30 天。
3. 肌肉腫脹撕裂變形、骨頭受損,約 1 至 3 個月。
4. 身體受損嚴重,且癥狀每天 24 小時持續不斷,約
3. 至 6 個月。若經半年仍未改善,則屬難治之癥。
病情研判及處理準則
治病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保命,而熱能是維持生命的最主要因素。為修復引起癥狀的體傷,必會消耗熱能,因此癥狀越重,修復體傷所消耗的熱能就越多,體力就越加虛弱。故病情研判,可從能表現熱能盈虧的體力之強弱及反映體傷狀況的癥狀之輕重得知;儀器檢測之異常形態及指數則屬果,無法反映熱能及體傷的真實狀況,不可作為從因解癥的依據,但若從果解癥,則可參考。
臨床上病情研判可歸納為如下五種情況:
一、不論癥狀有無改善,如見體力漸漸充足,則屬好轉現象,最后必可化險為夷,脫離病苦。
二、反之,如癥狀雖減輕甚至消失,但體力卻衰退,則非佳兆,須提防病情突然惡化。
三、癥狀偏全身性,如喘促、水腫、失血等癥狀反復發作甚至每況愈下,且體力愈來愈弱或急速下降,這表明險象已現,雖沒有立即生死之虞,但短期卻恐難以恢復, 面對此種困境,須步步為營,稍一不慎,就會更加惡化,甚至喪命。此類重癥虛弱者的處里,當以熱源為主,按推為輔,并要保持室內溫暖舒適安靜及空氣流通。詳細操作可參考「重癥的處理」。
四、喘促、水腫、失血等癥狀若已嚴重到全身無力、發麻、僵硬、動彈不得、喘促不堪、呼吸困難等熱能即將耗盡而有立即生死之虞,應以保命為先,而非急于解決癥狀,故不可再按推,只可改善熱能。此時亦可考慮配合西醫之從果解癥,如戴氧氣罩、抽水、輸血等。
五、若到了張口吐氣、不見吸氣,眼神呆滯渙散,不能表達,則說明熱能耗盡,體力不支,大限已至,此時不須搶救,只可溫敷讓患者減輕痛苦,保持神志清明。若能再用患者所信奉之宗教或其他善巧方法,使其放下塵世所有執著、或憶起一生所行善事而心生歡喜,安祥而逝,則是臨終一大助緣。如此即可避免壓胸(CPR)、氣切、插管、電擊等浪費大量金錢,卻徒增患者痛苦的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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